When Lawmakers and Law Enforcers Violate the Laws...: 當立法者及執法者違法時‧‧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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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The Book

當十位國民黨立委違背憲法、要求檢調加害於他;當檢察總長違法動用特偵組調查他;當特偵組調陳水扁總統、兩位行政院長謝長廷及遊錫堃、兩位部長何美玥及陳瑞隆等去做證人;當檢察官違法未訊問就將他限制出境;當臺北四個法院都拒絕接受他的抗告;當兩位恐龍法官不看他的證據就駁回他的的抗告;當特偵組違法透露他被限制出境、發佈新聞給全國媒體污蔑他的人格;當特偵組要將他的限制出境無限期延長...他如何脫困?在他做解碼分析後的結論是:這些人雖原本計劃要逮捕他,但他卻不是他們計劃要加害的最終對象嗎。他是誰?他到底做了些什麼事?《作者自序》「我想提供我與特偵組纏鬥五年的經驗,希望藉由我個人的經驗,讓大家進一步了解特偵組這個秘密組織是如何藐視台灣的法律。因為它不需要對任何人負責,所以檢察官們可以為所欲為。在案件偵查期間,雖然法務部內規有結案時間的限制,但是因為上司不監督,所以檢察官辦案可以一拖再拖,拖到你精疲力歇,拖到你財力無法負擔或精神崩潰為止。有的人因為被拖太久,精神、體力都無法負荷,於是經濟上過得去的人開始走後門。這就是為什麼台灣關說、賄賂的事情時有所聞。有的檢察官沒有人權的觀念,所以他們摧殘人民的人權、限制人民的自由。他們很多人是沒有是非觀念,所以違法濫權做他們不應該做的事情。這些事情都發生在我身上,所以我決定盡我的力量與這股惡勢力搏鬥。我不知道我能夠做多少,但我希望能對台灣社會做一些貢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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